兵团组织开展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 申报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 侯艺)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团场(单位)依法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近日,兵团普法办在全兵团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范围是正式下发“法治团场(单位)”创建活动文件,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团场(单位),重点是2011-2012年度“九个一工程”工作成效突出的团场(单位)。申报推荐兵团“法治团场(单位)”的必须是已被评为师级“法治团场(单位)”的团场(单位)。已经被授予兵团“法治团场(单位)”和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称号的,此次不再推荐。
通知强调,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师普法办负责组织本师范围的自查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认真考核,并报师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兵团普法办将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审抽查。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兵团“法治团场(单位)”推荐工作,对于推进团场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各级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据介绍,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将于11月中旬结束,届时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研究审定并命名表彰70余个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兵团“六五”普法统编教材的征订工作将作为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申报推荐的一项重要条件。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普法经费,确保兵团“六五”普法统编教材每个基层图书室保证有20本(各10本),每个公职人员保证人手1本,每个职工家庭保证1本,每个学校征订数保证不低于属于普法对象在校学生的1/5。
责任编辑:顾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