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
法制网乌鲁木齐5月7日电 记者 潘从武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优化兵团基层政权建设环境,不断提升兵团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土壤。”记者今天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该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兵团各师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通知强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各师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推动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兵团落地生根,推进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让全兵团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举报途径、奖励措施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推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
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兵团各地要深入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要结合新疆和兵团特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恐维稳”等紧密融合,进一步增强兵团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形成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三股势力”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要在全面总结全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成效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宣传各师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成功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广大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中的先进事迹,深入宣传基层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斗争的英勇事迹,不断增强和鼓舞广大职工群众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信心和勇气。
通知指出,兵团各师、各单位地要利用法治宣传车、组织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团场、连队(社区),巡回开展专题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也可以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法治电影,到基层团场和连队巡回演出、放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娱乐性、趣味性、吸引性。要发挥“访惠聚”驻连工作队和连队两委干部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国旗下学宪法”等活动的内涵外延,不断增加和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以“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全覆盖。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大力实施“法律六进”工程,为机关、单位、学校、工厂、连队(社区)等广泛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法律引领等。
通知要求,兵团各地要以各类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普法宣传栏为阵地,以街头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车站候车室(亭)等公共设施和场所为载体,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为传播媒介,高频率多密度反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氛围。
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强调,各地在公开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群众到庭旁听法庭审理,通过解剖具体涉黑涉恶案件,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严重后果。同时,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深刻领会党和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坚定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法制网
编辑: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