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解让行政复议更有温度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让争议双方一起坐下来谈,想方设法解疙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2018年全面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后努力的方向之一。 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珂介绍说,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坚持调解优先、复议为民、多方联动,以解民忧、止纷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兵团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对调解优先原则充分适用,面对申请人的诉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阳光复议”,灵活运用“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加强释法析理,增进双方沟通理解,最终实现申请人合法合理诉求。 “行政复议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群众利益,积极主动运用多种方式回应群众呼声,对提升行政复议效率和公信力至关重要。”兵团司法局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处有关负责人说。 不唯书面材料、不轻信当事人的单方陈述、不搞闭门办案……兵团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现场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力求查明案件事实,尽早化解争议。特别是面对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时,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在某商贸公司不服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复议案中,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调查发现,申请人违法占地事实清楚,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并未简单裁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而是继续深入调查,了解到申请人不满行政处罚的背后,是怕先前垫付的拆迁款“打水漂”。 该局将此案情况上报,并多次与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商联以及案涉团场协调。最终,师市支付了申请人前期垫付的2200万余元拆迁款,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事实证明,以调解促和解有利于行政复议在法度之内彰显温度。鉴于此,兵团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努力健全多方联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开展试点工作,为深入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兵团司法局适时出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的范围、程序等方面作出规范;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行政复议,制定《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方案》;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司法局与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五师分院联合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促进行政、司法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兵团第十二师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行政复议和各类调解资源,探索符合兵团实际、体现兵团特色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模式。”李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