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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线】包工头欠薪 发包方也要担责




2020-05-10 03:11:58 点击量:

  近日,因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李某来到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司法所求助。

司法干警了解得知,2017年7月,李某和7名老乡受雇于刘某,到一二九团7连某工地从事土建。工程结束后,李某等人只拿到9万元工资,剩余14.5万元工资经多次催要未果,李某只好先行垫付了7名老乡的工资。此后,李某联系不上刘某,这笔账一拖就是近三年。此外,司法干警还了解到,承包人刘某不具备承包资质。
5月6日,司法所组织施工方建筑公司负责人和李某进行面对面调解。干警一方面安抚李某的情绪,一方面向建筑公司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工程违规转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刘某拖欠工人工资,作为发包方,你们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经过司法干警的说服教育,建筑公司负责人与李某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先向李某支付剩余工资14.5万元,之后再向承包人刘某追偿。(通讯员 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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