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司法局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
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
3月,集中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加强对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重点对象为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拐卖和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的妇女。重点做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以及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以及高龄老年妇女请求支付赡养费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
5月,集中开展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远程视频服务等。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连队(社区),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
6月,集中开展“法援护苗”专项维权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加强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对因监护人缺失、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等遭受人身损害维权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兵团各法律援助机构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并与当地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校园内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援惠民生·拥军优属
8月,集中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驻地军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便利化、服务专业化。积极协调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形成合力,引导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涉军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
10月,集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在“九九”重阳节前后,深入连队(社区)及养老院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活动,重点普及婚姻家庭、防金融诈骗、继承、赡养等老年人最关心的法律知识。对无固定生活来源、享受低保待遇或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
12月至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深入工地、企业、园区等农民工聚集地,加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等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开展“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行动,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强化与劳动监察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坚持援调对接,积极运用协商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快速化解讨薪纠纷。
《方案》强调,各单位要把开展品牌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落实重点群体优待服务,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上门服务,有力推动“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